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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订贸易救济立法 “逆全球化”将成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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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订贸易救济立法 “逆全球化”将成新常态?
* 来源 : 国别贸易投资环境信息半月刊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16-11-25 * 浏览 : 22
国别贸易

根据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规定,WTO成员在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调查中使用“替代国”数据的做法应当于2016年12月11日终止。15年前,中国入世时被列为“非市场经济国家”。 

    眼看第15条规定的期限将满,中国多年来因未获市场经济地位而导致的反倾销有望终止。 

    不料,当地时间11月9日,欧盟委员会建议以新方法——“市场扭曲标准”来评估中国制造商是否以不公平的低价倾销钢铁等产品,以此回应中国今年底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待遇的要求。 

    对此,外交部发言人陆慷10日表示,中方认为,欧委会提案取消“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体现了欧盟履行第15条义务的意愿,中方对这一点表示肯定。但中方感到遗憾的是,欧委会提出的新方法以所谓“市场扭曲”的概念和标准替代“非市场经济”的概念和标准,并没有从根本上取消“替代国”做法,只是在变相延续原有做法而已。这一方法既没有全面彻底地履行第15条义务,也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 

    即使在欧盟内部,也存在不同声音。财政部15日发布《第四次中法高级别经济财金对话联合情况说明》,声明中称,法国支持欧盟遵守《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的义务。 

    那么,欧盟为何要试图以“市场扭曲”标准来继续限制中国?中欧贸易乃至世界自由贸易又将受到什么影响?中国该如何应对?局势将如何变化?对此,本专题将条分缕析,深入呈现。 

    一双穿了15年的“小鞋”,原本说好到时间就能解脱束缚,现在却有人提出,不行,脱了鞋你跑得太快了,我追不上,这双旧鞋既然必须脱那就脱吧,但是得给你准备一双新“小鞋”。 

    这就是中国出口在欧盟可能面临的现状。 

    11月9日,欧盟委员会向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正式提交修改贸易防御立法的提案,其中提出将采用“市场扭曲”的概念和标准用于反倾销。 

    中国常驻日内瓦联合国代表团副代表周小明公参指出,基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中部分“日落条款”今年12月11日即将到期废止,无法再利用“非市场经济地位”作为对中国实施贸易制裁的工具,该法规修订提案正是为了应对这个局面,因此尽管该法案规定可适用于任何第三国,但指向性明显。 

    穿了15年的“小鞋”

    加入世贸组织15年来,中国被公认是这一轮贸易自由化和全球化的最大受益者,中国取得的快速发展变化也对全球经济产生了深刻影响,但在全球贸易舞台上,中国企业却一直是穿着“非市场经济国家”这双夹脚的、有时甚至很沉重的“小鞋”在挥汗赛跑,不时还要被“罚款”乃至吹哨“停赛”。 

    根据商务部数据,中国一直是贸易救济调查的最大目标国。自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成立至今,共有48个成员对中国发起各类贸易救济调查案件共1149起,占案件总数的32%。 

    要说清穿上这双“小鞋”的来龙去脉,必须仔细回顾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签订的一项“日落”条款——中国入世议定书中的第15条,其中包含了根据《关贸总协定》第六条和《反倾销协定》中确定“价格可比性”的方法。 

    中国当时被列为“非市场经济国家”,这意味着允许其贸易伙伴在WTO框架下,对中国向其出口过于廉价的产品时征收反倾销税。 

    在正常市场环境下,判断是否存在倾销行为,需要将进口商品价格和商品在原出口国的价格和成本进行对比;对于非市场经济国家,国内价格不能作为基准价格用于比对出口价格,法规允许使用另一个市场经济国家即“替代国”的数据,进行反倾销税计算。 

    根据第15条的(a)项(i)款,中国生产商如果能证明其所在行业具备市场经济条件,进口国需要使用中国的价格或成本;根据15条(a)项(ii)款,如果生产商不能明确证明在制造、生产和销售该产品方面具备市场经济条件,进口国就可以使用不与中国国内价格或成本进行严格比较的方法。 

    在第15条(d)中明确规定:“一旦中国根据该WTO进口成员的国内法证实其是一个市场经济体,则(a)项的规定即应终止,但截至加入之日,该WTO进口成员的国内法中须包含有关市场经济的标准。 

    “无论如何,(a)项(ii)款的规定应在加入之日后15年终止。此外,如中国根据该WTO进口成员的国内法证实某一特定产业或部门具备市场经济条件,则(a)项中的非市场经济条款不得再对该产业或部门适用。” 

    上述条款意味着,2016年12月11日以后,那些把中国列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WTO成员,将不能再以此为由,采用“替代国”办法执行反倾销调查,否则就是违反WTO规则。 

    在总部位于日内瓦的国际贸易和可持续发展中心(ICTSD)执行董事成帅华博士看来,根据入世议定书,15年过渡期后,无论如何都将结束对中国产品使用“替代国”的做法,这与中国是否属于市场经济国家无关。 

    欧盟的现实困境

    实际上,早在中国加入WTO之前的1998年4月27日,欧盟就通过了第905/98号条例即“欧盟对华反倾销市场地位问题的修正案”,把中国从非市场经济地位国家名单中删除了,但这并不意味着欧盟就自动承认了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时至今日,欧盟的选择依然是避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通过废除“非市场经济体”名单,采用“市场扭曲”标准,来避免违反WTO规则。 

    欧盟贸易委员马尔斯托姆(Cecilia Malmstr?m)在她的博客里宣布这份提案时称,欧盟的经济是世界上最开放的,企业也是国际市场上最活跃的;但“有些国家远没有我们开放,有时他们按照完全不同的规则行事,这种不公平的贸易给我们的生产者和工人都造成了压力”。 

    马尔斯托姆特别提到钢铁产业过剩产能的问题。欧洲钢铁工业对来自中国的廉价钢铁怨声载道,德国五金工会宣称,来自中国的倾销钢材总共让欧盟损失了33万个就业岗位,并导致欧盟钢铁价格下降了28%。 

    欧洲贸易联盟联合会(ETUC)的声明说,欧盟对市场经济地位有清晰标准,中国没达到这些标准。如果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将导致中国向欧洲无止境地倾销,对于欧洲制造业和就业而言是灾难性的。 

    欧委会公布修改贸易救济立法的提案后,欧盟各界也是反应不一。安吉斯欧洲认为,欧委会删除了欧洲议会早先通过的非市场经济五条标准,代之以一个不精确的新概念“市场扭曲”,对中国进口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整个法律基础都将被弱化,担心新提案通过后,欧盟面对不公平贸易的行为将处于更弱的位置。 

    欧洲议会社会民主党团发言人Alessia Mosca指出,提案完全没有触碰到最重要的点,认为引入“市场扭曲”这一世贸组织规则中没有定义的新概念、制定国别或者产业报告赋予欧委会的自由裁量权、以及举证责任的变化是提案存在的最严重问题。 

    人民党党团欢迎该提案,强调新的立法必须百分百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并充分考虑最近判例。瑞典议员Christofer Fjellner进一步指出,基于世贸组织近期对阿根廷和欧盟做出的生物柴油贸易纠纷案裁决,欧委会采用第三国价格的空间非常有限。 

    由于欧委会提案仓促,有消息说,欧洲议会预计将于12月才能开始针对该提案进行详细讨论。欧委会本希望在今年底推动该提案获得通过,目前来看很难如愿。 

    除此之外,欧盟成员国也期望在今年12月21日前通过关于实现欧盟贸易防御措施(TDI)现代化的提案。该提案是在2013年4月提交的,因为成员国意见不合拖延至今。 

    该提案内容包括:在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之前两周通知相关企业;即使没有行业提出诉求,欧盟委员会也可以启动调查,比如在有可能发生贸易报复的情形下;在特定情形下不使用“低税原则”,因为“低税原则”通常要求反倾销税税率水平仅仅需要抵消对生产者的实质性损害。 

    英国一直反对修改“低税原则”,瑞典、丹麦、芬兰、爱尔兰、塞浦路斯、马耳他、拉脱维亚和捷克也持反对意见,他们担心附加在很多进口产品上的高反倾销税反而会加重上游生产者和消费者负担。 

    逆全球化将成新常态?

    欧委会提案出台后,中国官方表态称,欧委会提案取消了“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体现了欧盟履行第15条义务的意愿,中方对此表示肯定;但中方感到遗憾的是,欧委会提出的新方法以“市场扭曲”的概念和标准替代“非市场经济”的概念和标准,并没有从根本上取消“替代国”做法,只是变相延续原有做法,也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 

    擅长反倾销事务的比利时律所Van Bael and Bellis也指出,欧委会提出的贸易救济调查新方法不再把中国单列出来,因而在形式上符合了世贸规则,但新方法主要规则与此前针对中国的贸易救济调查做法雷同,很可能被认定违反世贸规则。但另一方面,中国在新法案下还无法立即向世贸组织发起诉讼,而是必须等待欧盟使用新方法对中国产品进行调查之时。 

    总部位于布鲁塞尔的VVGB律所认为,欧委会的贸易救济调查新方法明显忽视了世贸组织上诉机构最近就阿根廷生物柴油案所做裁决,上诉机构承认调查机构可以使用出口国外部的信息,但必须进行相应调整使之回归至出口国国内生产成本,这意味着“生产成本”必须反映出口国国内通行的成本,也就是说调查机构必须回到出口国国内来确定成本。 

    但这些好消息恐怕也无法掩盖另一个全球趋势对贸易自由化所带来的巨大挑战。 

    德国历史最悠久的政治基金会弗里德里希·艾伯特基金会驻日内瓦办事处主任休伯特·席林格(Hubert René Schillinger)对此有清晰的判断。 

    在他看来,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西方世界正经历着巨大的反全球化行动,无论是反对新贸易协定的浪潮,还是美国总统大选,都是对这一现象的例证。 

    除了民意中的反全球化浪潮,世界经济也进入了反全球化阶段。金融危机以来,全球贸易增长基本上减少了一半,从每年超过6%减少到3%左右,持续滞后于全球GDP增长。他指出,当今世界可能已经进入了一个市场驱动的逐渐逆全球化的阶段。 

    “总体而言,世界可能不需要更多的贸易自由化。”席林格在18日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说,“贸易自由化能带来的最大多数的好处我们已经得到了,而贸易自由化所带来的副作用也一直存在,如果还想通过进一步贸易自由化来获得效率增益,更多的再分配就很有必要。” 

    在他看来,在这样一种动荡的状况下,中国与一些主要经济伙伴如欧洲、美国和其它国家之间的潜在贸易冲突,应该以实用主义和外交途径解决。 

    席林格认为,中国可以做两件事情:首先,应该继续经济再平衡,从纯粹的出口导向模式转向更强地致力于国内需求;第二,在国际层面上,中国可以成为一个更强大和更直接的角色来倡导多边主义和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体系。 同时,实用主义和对一些合作伙伴的国内经济和政治制约因素的理解,也有助于防止可能导致的最终没有人受益的针锋相对的贸易战争局面。 

    信息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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