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6日,阿根廷生产部在阿根廷《官方公报》发布第 398-E/2017号决议,对原产自中国的高速钢手工直锯条 (西语:hojas de sierra manuales rectas de acero rápido)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维持0.46美元/个的反倾销税率不变。涉案产品的南共市海关编码为8202.91.00和8202.99.00。本决议有效期为5年。
2010年3月2日,阿根廷对原产自中国的高速钢手工直锯条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1年9月8日,阿根廷发布第377号决议,开始对原产自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2016年9月7日,应阿根廷国内企业SIN PAR S.A.的申请,阿根廷生产部通过2016年429号决议,启动对华涉案产品的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编译自:阿根廷官方公报)
(赵 鹏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
http://servicios.infoleg.gob.ar/infolegInternet/anexos/275000-279999/279049/norma.htm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