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5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日报发布公告,对原产自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涂镀钢板(西语:aceros planos recubiertos)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按以下税率征收从价反倾销税: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涉案产品反倾销税率定为22.22%,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唐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涉案产品反倾税率为22.26%;其它中国企业的涉案产品反倾销税率为76.33%。
中国台湾CSC 公司的涉案产品反倾销税率为22.26%,台湾地区其它公司的涉案产品反倾销税率为 52.57%。
涉案产品税号为7210.30.01、 7210.30.99、 7210.41.01、 7210.41.99、 7210.49.01、 7210.49.02、 7210.49.03、 7210.49.04、 7210.49.99、 7210.61.01、 7210.70.01、 7210.70.99、 7212.20.01、 7212.20.02、 7212.20.99、 7212.30.01、 7212.30.02、 7212.30.99、 7212.40.03、 7212.40.99、 7225.91.01、 7225.92.01、 7226.99.01 和7226.99.02以及墨西哥《进出口税法》第八条中规定的9802.00.01、 9802.00.02、 9802.00.03、 9802.00.04、 9802.00.06、 9802.00.07、 9802.00.10、 9802.00.13、 9802.00.15 和9802.00.19。
决定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
2015年12月17日应墨西哥公司Ternium和Tenigal申请,墨政府对涉案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并确定调查期为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2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
(编译自:墨西哥官方日报)
(赵 鹏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
http://dof.gob.mx/nota_detalle.php?codigo=5485443&fecha=05/06/2017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