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工具箱(柜)(Tool Chests and Cabinets)作出反倾销初裁:(1)中国强制应诉企业Geelong Sales (Macao Commercial Offshore) Limited的倾销幅度为168.93%,Tongrun Single Entity的倾销幅度为90.40%,适用单独税率的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倾销幅度为145.99%,未获得单独税率的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倾销幅度为168.93%。(2)越南唯一强制应诉企业Clearwater Metal Single Entity以及未获得单独税率的越南生产商/出口商倾销幅度均为230.31%。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9403.20.0021、9403.20.0026、9403.20.0030和7326.90.8688项下的产品和税号7326.90.3500项下的部分产品。美国商务部预计于2018年3月对本案作出反倾销终裁。
2017年4月11日,美国企业Waterloo Industries LLP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工具箱(柜)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立案申请。2017年5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工具箱(柜)发起双反立案调查,同时对进口自越南的涉案产品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2017年5月2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工具箱(柜)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同时对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2017年9月1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工具箱(柜)作出反补贴肯定性初裁。据统计,2016年美国自中国和越南的涉案产品进口额分别约为2.3亿美元和7700万美元。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潘晓君编译)
(文 璐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