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5日,墨西哥经济部国际贸易惯例总局函告中国驻墨使馆经商参赞处,称其已于当日在《官方日报》上公布对原产自中国的无缝钢管反倾销初裁(税号:73041901、73041904、73041999、73043101、73043110、73043199、73043901、73043905和73043999),产品描述为半径大于或等于2英寸(60.3毫米)、小于或等于4英寸(114.3毫米)。初裁决定对原产自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1568.92美元/公吨的临时反倾销税,并继续反倾销调查程序。决议自公布次日起生效。
各利害关系方提交评论意见和补充证据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6日14:00。证据材料均须为西班牙语,并将其分类(公开、机密、商业秘密等),此外,须注明证据完整来源信息(包括标题、作者、页码、日期、网址等),以便调查机关评估和核实其准确性、相关性和可靠性。
有关涉案企业可与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联系。电话:010-85692789;传真:010-65882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