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印度、阿曼、阿联酋和越南的圆形焊接碳钢管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裁定涉案产品的倾销行为和补贴行为未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
根据该否定性裁决,美国商务部将不对涉案产品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
2011年11月15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印度、阿曼、阿联酋和越南的圆形焊接碳钢管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061910.10、73061910.50、73061951.10、73061951.50、73063010.00、73063050.25、73063050.32、73063050.40、73063050.55、73063050.85、73063050.90、73065010.00、73065050.50、73065050.70。2012年10月16日,美国商务部对上述4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