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性贸易壁垒”又称“技术性贸易措施”或“技术壁垒”,是以国家或地区的技术法规、协议、标准和认证体系(合格评定程序)等形式出现,涉及的内容广泛,含盖科学技术、卫生、检疫、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和认证等诸多技术性指标体系,运用于国际贸易当中,呈现出灵活多变、名目繁多的规定。由于这类壁垒大量的以技术面目出现,因此常常会披上合法外衣,成为当前国际贸易中最为隐蔽、最难对付的非关税壁垒。WTO关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文件有两个,分别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协定)和“实施卫生与动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于1995年1月1日WTO正式成立起开始执行。 贸易技术措施涉及到贸易的各个领域和环节:农产品、食品、机电产品、纺织服装、信息产业、家电、化工医药,包括它们的初级产品、中间产品和制成品,涉及到加工、包装、运输和储存等环节。
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兴起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加上WTO规则的有关限制,国际贸易壁垒的种类和形式在不断地变化:关税税率越来越低,传统的非关税壁垒也在逐步减少,新型的更灵活、更隐蔽的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却在不断发展、种类在不断增多。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以在国际贸易中,我们必须按照WTO规则和有关国际惯例行事。面对这些新的变化,我们应该如何应对,从而在世界贸易中保护我国的对外贸易利益和在更加开放的环境中促进我国经济及社会的健康发展呢?我想在提出应对的措施之前 有必要弄清楚作为国际贸易保护手段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愈演愈烈的深层原因:
(一)、维护本国的利益是一切国际关系的根本目的。虽然为了推进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各国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承诺进一步降低关税和在保持现状下逐步消除各种非关税壁垒。但现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各国为了维护本国的贸易利益,在逐步取消明显有违WTO精神的一些传统的非关税壁垒的同时又不断推出更为隐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而且名目繁多,要求越来越苛刻。在发达国家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发展中国家之间都存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只是由于在技术水平上,发展中国家远低于发达国家,所以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发展中国家影响更大。
(二)、《WTO协定》中的许多例外条文和漏洞,也为技术性壁垒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如《贸易技术壁垒协议》中规定: “任何国家在其认为适当的范围内可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环境,只要这些措施不致认为在具有同等条件的国家之间造成任何不合理的歧视,或成为对国际贸易产生隐蔽限制的一种手段。”又如《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规定:“缔约方有权采纳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生命或健康的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而且只要缔约方确认其的措施有科学依据和保护水平是适当的就“可以实施或维持高于国际标准、指南和建议的措施”。这意味着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建立具有很大的合法性。
(三)、各国和国际性环保组织的地位在不断地提高,对政府决策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所以各国政府在实行有关政策时,不得不考虑他们的声音,在有关方面做出让步,增加贸易壁垒。由于地球环境在不断地恶化,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自从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世界性的环保组织纷纷成立,比较有名的,如绿色和平组织、国际环境影视集团、世界自然基金会等。他们在许多国家都设有分机构,拥有众多的会员,进行广泛的环境保护宣传,并极力反对各国政府各种破坏环境的行为,强烈要求各国政府实施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和社会政策。欧盟就曾在环保组织的压力下,多次提高环保标准要求,以减少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及增加对人类健康和生命的保障。
(四)、可持续发展观念的深入人心,为各国进行技术性贸易壁垒提供了理论支持。如前所述,世界环境问题已引起各国人民及政府的重视,可持续发展正深入民心。所以,各国为了在国际贸易中取得更加有利的地位,在逐步消除一些明显违反WTO精神的非关税壁垒的同时,祭起了可持续发展大旗,越来越多地转向了卫生检疫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等与人民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相关的非关税壁垒。由于这些措施在很大程度上符合广大民众的意愿(尤其在发达国家)。因此,各国实施起来是有恃无恐,而且标准越来越苛刻,种类越来越多。这是技术性贸易壁垒愈演愈烈的主要原因。
三、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类别
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将技术性贸易壁垒分为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
1、技术法规 技术法规是规定强制执行的产品特性或其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包括可适用的管理规定在内的文件,如有关产品、工艺或生产方法的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
2、技术标准 技术标准是经公认机构批准的、规定非强制执行的、供通用或反复使用的产品或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的规则、指南或特性的文件。可见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性质不同,其关键区别是前者具强制性,而后者是非强制性的。
3、合格评定程序 合格评定程序是指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ISO)的规定,依据技术规则和标准,对生产、产品、质量、安全、环境等环节以及对整个保障体系进行全面监督、审查和检验,合格后由国家或国外权威机构授予合格证书或合格标志,以证明某项产品或服务是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合格评定程序包括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两个方面:产品认证是指确认产品是否符合技术规定或标准的规定;体系认证是指确认生产或管理体系是否符合相应规定。当代最流行的国际体系认证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1、严格、繁杂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 利用技术标准作为贸易壁垒具有非对等性和隐蔽性。在国际贸易中,发达国家常常是国际标准的制定者。他们凭借着在世界贸易中的主导地位和技术优势,率先制定游戏规则,强制推行根据其技术水平定出的技术标准,使广大经济落后国家的出口厂商望尘莫及。而且这些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常常变化,有的地方政府还有自己的特殊规定,使发展中国家的厂商要么无从知晓、无所适从,要么为了迎合其标准付出较高的成本,削弱产品的竞争力。
2、复杂的合格评定程序 在贸易自由化渐成潮流的形势下,质量认证和合格评定对于出口竞争能力的提高和进口市场的保护作用愈益突出。目前,世界上广泛采用的质量认定标准是ISO9000系列标准。此外,美、日、欧盟等还有各自的技术标准体系。
3、严格的包装、标签规则 为防止包装及其废弃物可能对生态环境、人类及动植物的安全构成威胁,许多国家颁布了一系列包装和标签方面的法律和法规,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生态环境。从保护环境和节约能源来看,包装制度确有积极作用,但它增加了出口商的成本,且技术要求各国不一、变化无常,往往迫使外国出口商不断变换包装,失去不少贸易机会。
由此可见,技术性贸易壁垒有着许多客观的生存环境。在当今的国际贸易中,技术性贸易壁垒不但不可避免,反而将会长期存在。其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将会越来越大。同时,对社会的发展也将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当前世界贸易壁垒的80%来源于技术性贸易壁垒。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国际贸易的负面影响
1、越来越多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如各国的标准条例、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等)阻碍着国际贸易的自由发展,不利于世界资源的自由流通和优化配置,并且与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的社会发展潮流背道而驰。这是贸易自由主义反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依据。如,大多数电子、电器产品要求符合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保险商实验室(UL)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的标准;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要求纺织品标有成分和保护标签,消费者安全委员会(CPSC)要求纺织品的耐火性能达到相关标准;美国食品医药管理局(FDA)负责对进口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洗涤用品、医疗设备的管理和监测,对商品的纯度和标签等要求严格,在商品入境时会作抽检;美国农业部(USDA)还要求猪肉、家禽肉必须经过严格的消毒程序。这些一系列的标准要求和检测措施无疑会给国际贸易带来诸多不便,并同时提高进口商品的成本。
2、很长的一个时期内,国际贸易利益的分配将会进一步向发达国家倾斜。在现行的国际标准体系中,标准的制定者基本上都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大多是标准的被动接受者。而发达国家从他们自身利益和技术水平出发制定的标准是许多发展中国家所难以达到的。所以,发达国家经常利用技术标准设置贸易壁垒甚至发动技术贸易战,以保护他们的国际贸易利益,从而继续控制发展中国家和占据国际贸易的主导地位。如我国的冻鸡自1996年8月起被欧盟以没通过检疫为由禁止进入,直到2001年5月才对上海和山东若干地区的14家企业开禁,每年损失近亿美元;从2001年7月开始,欧盟对进口茶叶做出新规定,部分产品农药的最高允许残留量仅为原先标准的1/100-1/200(事实上按原来标准生产出的茶叶已经对人体没危害),如不采取有效措施,我国茶叶将被迫退出欧盟市场。据有关报道,我国1999年仅由国外技术规定、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而减少的出口至少达 500亿美元。现在,发达国家之间也经常发生“技术标准贸易战”,他们名义上是为了保护环境或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但实际上,其更大的目的是为了使本国贸易商在国际贸易中获得更多的利益。另据统计,在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等关键技术领域,西方发达国家所拥有的专利数量,大约占全球专利总量的90%左右,而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仅拥有10%左右。如此大的技术差距,不可能在短期内缩小。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格局中将会处于越来越不利的地位。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正面作用
1、环境壁垒及绿色标准在客观上促进了可持续发展的实施。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是任何国家发展过程都会遇到的一对矛盾。但眼前的经济利益往往会使人们选择破坏环境进行经济建设的道路。尤其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资金有限,根本无力去顾及环保。毁林而猎、竭泽而渔的做法使现在地球的环境急剧恶化。就算在我国,虽然早已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但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全国影响生态环境的产品出口金额达86亿美元,占当年出口总额的6.2%;2000年污染较重的产品(如染料、皮革制品、印染品、纸浆等)的出口达110亿美元,占当年出口额的5.1%。而绿色标准的实施将迫使我国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采用绿色生产体系生产绿色产品。这在客观上会促进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同样,在一定程度上也会促使世界经济的发展和世界环境的保护趋向协调和平衡,有利于在发展世界经济的同时保护整个地球的生态环境。
2、不断提高的检疫标准和包装设计标准,促使各国要不断提高本国产品的质量和卫生及安全性能,这对人类的性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有积极作用的。尤其是现在世界各国动植物流行病(如口蹄疫、疯牛病、小麦的矮星黑穗病、玉米细菌性枯萎病等)时有爆发,再加上转基因产品(GMO)的安全性仍无法科学测定,所以在国际贸易中,各国制订相关的检疫标准并严格执行是非常必要的。
随着关税壁垒对贸易的影响逐步减弱,技术壁垒已逐渐成为各国争相采用的维护本国利益的手段。据商务部发布的消息,2003年,世界TBT和SPS通报量大幅度增长,比2002年猛增了528件,增长速度是上年的6倍,是1995年以来通报量增长最多的一年。 在此大背景下,近年来,我国相当数量的传统优势产品频繁遭遇国外技术壁垒,出口纷纷受阻,有的甚至被迫退出了市场。商务部最新调查表明,国外技术壁垒对我出口的影响日益加剧,2002年我国71%的出口企业,39%的出口产品受到国外技术壁垒的限制,造成损失170亿美元,相当于当年出口额的5.2%。
2003年,商务部对2002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出口受国外技术壁垒影响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范围涉及食品土畜、轻工、机电、纺织、五矿化工、医保6个进出口行业、21大类进出口产品。我国的农产品、轻工、机电、纺织服装、五矿化工和医疗保健六大行业出口受到技术壁垒限制较多,其中以农产品受影响最为严重。据统计,2001年我国约有70亿美元的出口产品受到外国技术壁垒的影响。2002年,亚洲、欧洲及美洲等地区对我国农产品设置的各种技术性贸易壁垒达20余项,导致我国禽肉产品出口下降32.9%,畜产品出口下降4.1%,蜂产品出口下降16.7%。 我国出口企业主要受欧盟、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技术壁垒的限制。在受技术壁垒限制的出口企业中,40%的企业受欧盟限制,27%受美国限制,25%受日本限制,8%受韩国等其他国家和地区限制。
八、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发展特点
近年来,我国面临的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一)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 2003年我国对外贸易中遭遇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许多以知识产权为支撑,或直接以知识产权构筑技术壁垒,如DVD、彩电、打火机、电池、手机等,构成了技术含量更高的双重技术壁垒。2003年初,美国通信设备制造商思科公司起诉中国华为公司在美国销售的路由器抄袭了思科公司的软件;加拿大TRI-VISION电子公司要求中国出口到美国、加拿大的彩电企业支付彩电V-chip(童锁)功能技术的专利费等等。 再如日本2003 年7月正式实施《种苗修正法》,该法规定,未经缴纳专利费,擅自利用日本植物种源生产或改良农产品的,个人侵权者会被处以300万日元以下罚金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法人企业侵权时,可最高处以1亿日元的罚金。我国出口水果、菠菜、花卉等许多种苗,如大葱、生姜、大蒜等,均是从日本引进或由日本品种改良而来,《种苗修正法》将对我国农产品对日出口带来重大负面影响。
(二)重点是保护人与环境 2003年世界TBT和SPS通报量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其中TBT通报良增长了61.8%,SPS通报量增长了18.2%。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通报增长呈不同特点:发达国家通报量增长以SPS为主,增长28.6%,高于TBT通报量增长速度10个百分点,SPS通报占发达国家通报总量的68.7%;而发展中国家通报增长以TBT为主,增长83.3%,高于SPS通报量增长速度75个百分点,TBT通报占发展中国家通报总量的63.4%。 以人类与动物和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SPS 通报量2001年在数量上已经超过了TBT通报量。欧盟2003年发布的重要技术性贸易壁垒《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和《欧盟未来化学品政策战略白皮书》等,都以保护人类和环境为主要目的。对我国产品出口影响较大的主要是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因而可以说发达国家日益增长的SPS措施是我国今后应对的主要技术性贸易壁垒。
(三)影响从个别产品转向整个行业 2003年初,欧盟以有害物质残留为由对我水产品和动物源性产品相继实施全面进口禁令,对我国水产品和动物源性产品出口造成严重影响。以往我国遭遇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所影响的大多是个别产品,如蜂蜜、鳗鱼、菠菜、荷兰豆、花椰菜等,影响面较小。但近年来,国外越来越多对我国出口产品进行行业性封锁,一个产品不合格,整个行业的相关产品都会受到影响。如2003年欧盟出台的化学品政策战略白皮书及REACH制度涉及3万种产量一吨以上的化学品,对广泛应用化学品的纺织、服装、鞋、玩具、家具、家电、通信等我国主要出口产品产生巨大影响。我国化工行业从业人员500万人以上,相当于欧盟化工行业直接从业人数的3倍,且下游行业都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因此欧盟化学品政策和REACH制度对我国化工行业及下游行业就业也将产生严重影响。 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发展趋势及特点表明,我国产品出口将面临日益严峻的形势。